焦点访谈丨如何治理高额彩礼,为婚嫁“减负”?

发布时间:2024-12-27 08:13:30 来源: sp20241227

  在一些农村地区,高额彩礼成了农民家庭的沉重负担,有的适龄青年就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有限,出不起高额的彩礼钱,没法结婚。还有的男女双方因为彩礼起了纠纷,闹上法庭的也大有人在。彩礼本来是一种婚俗,但是高额彩礼却成了婚嫁不可承受之重。如何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进行综合治理,为婚嫁“减负”呢?

  近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上门执行退还彩礼事项。

  在执行现场,男方当事人车某情绪激动,据他讲述,2021年他从上海到长沙旅游时和女方相识,随后成为网友。2023年,两人见面两三次,就登记结婚了。其间,车某给对方陆续转账20余万元,还购买了黄金项链、手镯、钻戒和名牌包。

  婚后王某要求车某装修好上海的房子后,再来上海一起生活,后又反悔。两人在婚后仅见过两次,王某就提出了离婚。2023年8月,车某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1月,宁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判决王某退还车某彩礼及其他物品折价共计25万余元,但此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法官 邓璐阳:我们今天准备把王某拘传到宁乡法院,看看女方对后面收取的这些财物钱款怎么还,她说她已经当掉了或者卖掉了,我们今天带回去查实一下这些情况。

  5月8日,王某因拒不如实报告财产被宁乡法院司法拘留15天,目前王某已退还名牌包一个,履行执行款5万余元,后续法院还将继续推进。

  今年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返还彩礼的相关规定,成为越来越多地方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重要标准和依据。今年4月,陕西韩城人民法院就适用新规,成功调解一起涉彩礼返还案件。

  女方当事人 张某:我出社会早,早早把我嫁了,父母两个背着我爷爷奶奶把彩礼收了,没办法就得嫁。

  张某告诉记者,当时她和男方只办了酒席,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随后由于感情基础不牢固,加上生育孩子后生活琐事多,两人经常出现争吵甚至互殴等情况,有时还会惊动双方父母和派出所,不久后便分居了。

  今年2月,男方赵某起诉张某和其父亲,要求退还彩礼68000元、购买三金的费用6000元,共计74000元。主审法官接到原告的诉讼请求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矛盾较大,见面极有可能发生刑事案件,于是决定采取当事人双方不见面的背对背形式进行诉前调解。

  陕西省韩城市人民法院芝阳人民法庭庭长 王春妮:我们跟原告充分释法明理,让他知道咱们国家有新的规定,经过反复做工作,他也降低了自己的心理预期。被告这边认为我跟你在一起共同生活了,我也是实心想跟你过日子,但是因为没有领证,而且我还跟你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你现在要求我给你返还彩礼,我就不愿意返还,心里有抵抗情绪。

  调解过程中,双方争执不下,且双方长辈亲属也参与其中,导致调解工作变得更加困难。按照彩礼新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法院应当支持赵某部分诉讼请求。对此法官多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张某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向赵某返款彩礼2万元”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彩礼相关话题不断引发关注,因彩礼产生的矛盾纠纷及各类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对此,长期从事农村婚恋问题研究的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黄振华认为,部分农村地区适婚男女比例不均衡,以及攀比和从众心理催生了包括彩礼、车房、婚宴等在内的高昂结婚经济成本,想要根除高额彩礼就要在基层治理中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互融合、共同发力,形成遏制高额彩礼的闭环。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教授 黄振华:通过移风易俗的方式,发挥村庄的内生动力。比如制定一些村规民约,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有些地方成立红白理事会,由村里面的村干部、有威望的老人或者专门从事红白事务的人参与,共同参与整治高价彩礼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5月15日,在河北省河间市兴村镇大庄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炳启和16名村民代表对村规民约中的彩礼数额调整进行讨论、表决。为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问题,2018年,大庄村首次将彩礼标准以具体金额的形式纳入村规民约中,规定低彩礼上限是6万元,2万元以下是“零彩礼”。这次修改,打算将上限再降低1万元。

  对于下调1万元,村支书石炳启和村民代表们从本村的人均收入、执行效力、引导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讨论。经过举手表决,最终全票通过。

  有了标准,怎么执行是关键。大庄村通过红白理事会制度改革,村委会成员全部成为红白理事会成员,书记担任会长,以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的方式,细化分工,从男女双方谈彩礼到完婚,全程参与服务、引导。同时,村里还与当地法院结合,带来了1+1大于2的效果。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官工作站负责人 王树彬:我们审查村规民约,一是合法性,要守住合法这个底线,从内容上不出现与法律精神、法律规定相冲突的表述,在制定过程上要符合民主议定程序;二是实践性,村规民约要便于操作,简便易行。

  随着移风易俗的推进,“零彩礼”、低彩礼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接纳。去年“五一”期间,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陈老庄村村民赵爱珍的三女儿就以“零彩礼”嫁到了本市的汝南县。

  河南省西平县陈老庄村村民赵爱珍三女婿 王伟:当时我正在创业,手头也不是很宽裕,就跟亲戚朋友借了11万块钱。当时汝南县的彩礼有16万8的、有18万8的,我跟女朋友商量了一下,就拿了11万块钱过来了。

  让女婿王伟没想到的是,岳父岳母一口回绝了彩礼。其实,赵爱珍和老伴还有两个女儿,她们当年嫁人时也没要过一分钱彩礼。

  河南省西平县陈老庄村村民赵爱珍大女儿 高淑芳:当时,人家也拿了4万块钱的彩礼,但是我们没有要,我感觉“零彩礼”给我们家带来了幸福。后来我们村成立了“红娘协会”,我就积极加入了“红娘协会”,去各个农户家宣传低价彩礼的理念,让更多的人受益。

  在陈老庄村,像赵爱珍家一样“零彩礼”结婚的还有20余家,低价彩礼结婚的家庭则更多。婚嫁新风的推行得益于村里移风易俗理念的广泛宣传以及“红娘协会”青年交友平台的搭建,该协会由村妇联主席牵头组织,对即将结婚的家庭或存在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倾向的群众早提醒、早劝说;在婚嫁新风理念引领下,西平县还广泛开展汉服集体婚礼、骑行婚礼,不设奢华酒席、没有高额彩礼,彰显了婚事新办、仪式从简、文明节俭之风。这几年,这股“风”刮到了全国多地。

  不久前,安徽阜阳当地40余家媒体共同直播了一场“零彩礼”集体婚礼,58对新人在亲人、观礼嘉宾及广大网友祝福声中,郑重许下相守一生的承诺。

  近年来,全国各级各地共青团积极行动,引领青年树立良好婚恋观,鼓励各地青年降低彩礼,倡导全新婚恋活动。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刘钊:我们在进行社会倡导,进行文明引导,在各地举办了很多集体婚礼,确实得到了基层青年比较热烈比较积极的响应。他们用更朴素更自然更贴近自己实际需求的方式方法来筹办自己的婚礼,也来回应一些高额彩礼给他们所带来的压力,我们觉得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导向。

  对于高额彩礼引起的纠纷,需要法治,有法可依,双方的矛盾有了解决路径。不过彩礼毕竟属于婚俗,要治理,不能只靠法律,或者一纸禁令,更需要观念和环境上的改变。目前各地都在推进婚俗改革,通过彩礼限额、树立低彩礼、“零彩礼”典型、组织集体婚礼等办法,推动移风易俗。组合拳之下,已经初见成效。彩礼彩礼,本来是礼,而不该是利。 【编辑:何颖】